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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金穗校区)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3-29 21:13:00

2021年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2021年海珠区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展,我区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前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至房产所在地址,使“人户一致”。

  (二)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与流程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按照“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材料”的流程报名: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7-11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学校审核材料。鉴于疫情防控要求,监护人可在学校指引下通过以下方式递交材料到学校审核:一是于5月7日至11日(以邮戳为准)快递寄付报名材料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二是由1名法定监护人于5月22-24日(以家长在报名系统预约的时间为准)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其他安全便民的方式指引家长递交材料。

  具有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特殊儿童,按上述流程网上报名,或直接到广州市属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有入读本区特殊教育***需求的本区户籍中重度残疾儿童报名时须提交残疾证及特殊教育***申请书,经区教育局组织学习能力评估后统筹安排***。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或以上)医院医生诊断书等材料,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由1名法定监护人于5月23日、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小学初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符合2021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海珠区人民***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7〕5号)和《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来穗人员***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教〔2021〕51号)要求执行。其他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可按照《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引报读民办小学。

  三、适龄儿童申请***所需材料

  详见附件1《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说明》。

  四、***安排

  符合入读本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与学校***情况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分配***。公办小学***分配通知于6月18日由录取学校发出。

  五、新生注册及补录

  (一)小学新生于6月26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二)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所需材料,于8月2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前往区教育局(地址: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一楼接待大厅统一办理补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法定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二)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推荐采用快递寄付(不支持到付)、分批错峰到校方式审核材料。邮寄材料只收取复印件;到校递交材料,建议家长携带相关原件以备核对。如在核查过程中需家长补充佐证材料的,由学校联系家长及时补充,请家长支持配合。

  (三)建议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适龄儿童及时办理,以便学校为适龄儿童办理学籍。

  (四)地段对口小学对个别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网上报名协助,法定监护人可在地段对口小学指定时间到校操作。

  附件: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说明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1年4月      

  附件: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说明

  一、监护人递交材料

  适龄儿童监护人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广州公办小学***申请表》(监护人须亲笔签名),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给学校审核。监护人在学校指引下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材料:一是于5月7-11日(以邮戳为准)快递寄付报名材料复印件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不收取原件,不支持到付);二是由1名法定监护人于5月22-24日(以报名系统预约时间为准),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材料,建议监护人携带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对。现场审核要听从学校指引,按约定时间错峰分批进行。除上述方式,监护人也可选择学校提供的其他安全便民方式递交材料。

  二、报名材料的整理要求

  A4纸规格复印(双面更环保),图文需清晰。相关材料请按以下顺序依次整理,用A4纸大小的信封装好,信封面写上“XXX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XXX(适龄儿童姓名)”。采取邮寄方式的,收件人为“XXX小学教导处”,并在信封面注明“新生报名材料”。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全责。

  三、适龄儿童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1.《广州公办小学***申请表》: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用A4纸打印《广州公办小学***申请表》,并由监护人亲笔签名。

  2.户口簿复印件:(1)户籍地址页;(2)父母页;(3)儿童页;(4)户主为父母以外人员的,需提交户主页(须在复印件注明与适龄儿童的关系,监护人签名)。(5)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需分别提交父母双方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页。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复印件。

  4.已办理个人身份证的适龄儿童,建议同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适龄儿童为单亲监护的,需提交法律上认可的、体现适龄儿童抚养权的材料(如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

  6.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7.适龄儿童2021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除上述材料外,各类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的复印件,相关证件的所有页均需复印。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合同及备案等的复印件(须在复印件注明适龄儿童与房产持有人关系,监护人签名)。

  2.房产持有人的户口簿页复印件。

  (三)本区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租住***公租房的提供:《广州市直管房租赁合同(住宅)》。

  单位集体户租赁所在单位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作合同或工作证件复印件,单位有效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佐证材料。

  租赁私有住宅的提供:本区的住宅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情况,承租人非适龄儿童父母的,须在复印件注明适龄儿童与房产持有人关系,监护人签名。)

  (四)非本区户籍、以本区租住的住宅作为唯一居住地的穗籍适龄儿童需提供:

  2020年8月31日前签订的本区的住宅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期限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承租人非适龄儿童父母的,须在复印件注明适龄儿童与房产持有人关系,监护人签名)。

  (五)实际在本区居住的临时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复印件。

  2.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目前实际居住地的有效佐证材料。

  (六)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申请***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海珠区户籍材料复印件。

  2.至2021年8月31日在本区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佐证材料(监护人在本区的房产证复印件, 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复印件)。

  3.适龄儿童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5.监护人为港澳居民的,还需提交在本市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材料的复印件)。

  说明: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适龄儿童参照上述清单准备材料,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照顾类别材料。2.核查过程中需监护人补充佐证材料的,由学校及时联系监护人补充,请监护人支持配合。


当前学校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金穗校区)

学校类型小学

办学性质公办

创办时间200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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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 100%

服务板块: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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