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意见》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对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导致还款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贷款展期、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贷款人应当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借款人收入和债务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例上限和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例上限,其中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60%以下(含60%)。
乐有家研究中心测算,以广州一套总价300万的商品住宅,纯商业贷款40年计算,每月月供将减少1622.3元!

乐有家研究中心:此次新政利好显著,对购房者而言,拉长贷款年限能够有效降低月供压力,提升购房可负担能力,减轻刚需与改善群体的入市门槛;对市场来说,有助于释放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带动市场交易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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